張貼日期: 2025-02-20 09:42:18 點閱:252
參加對象:設籍本縣且經主管教育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類學生(含疑似生)。
校內收件日期:114年5月20日
繪畫比賽注意事項:
一、限四開紙張(52 ㎝×38 ㎝);不需裱框,不加裱板框條
二、作品一律採用繪畫方式呈現,創作材料以水彩、蠟筆、色鉛筆、油彩、彩 色筆、拼貼等平面作品為原則。
三、採個人創作報名方式。
四、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如發現重複繳件者,將由主辦單位擇一作品參賽。
詳細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