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06 11:04:36 點閱:7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82號函辦理。
二、本案併同轉知轄內大學校院附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及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所設國中部、國小部與幼兒園推薦,並於初選後納入彰化縣政府推薦名額。
三、相關資料如下,請掃描為PDF並以隨身碟提供:
(一)送件資料檢核表。
(二)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
(三)近五年具體卓越事蹟佐證資料(至多不超過30頁)。
(四)教師證、聘書、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
(五)經公開方式推薦之確認單。
歡迎3月1日前向校內輔導室推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