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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助理員-張芸嘉 - 人事室 | 2022-11-21 | 人氣:235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1114日府人考字第1110442669號函辦理。

二、茲以縣府自9221日起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進修費用不予補助,且自105年度起公餘進修人員進修補助至105學年度第 2學期為止,有關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核准從事進修,倘於當學期有未留職停薪前之在職日數比例者,比照縣府前開規定不予補助,併予敘明。

三、檢附彰化縣政府及保訓會函文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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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1 縣府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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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2 保訓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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